套路一:避免误入“黑店”
具备开展旅行社业务资格的营业场所只有旅行社及其营业部,且至少应具备两证:工商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登记证,两证均应悬挂于营业场所之内。若没有相应证照,旅游者切勿报名出游,否则一旦出现纠纷,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点睛:进店先看证照。
套路二:考察服务水平
旅游业属于服务业,旅行社服务质量的高低对旅游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旅行社人员素质的高低、日常工作是否规范都直接反映出该旅行社的综合水平。旅游者可以从接待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听取返程后游客的感受等细节入手,初步判断其服务态度和水平。
点睛:以小见大,以细微服务探全盘质量。
套路三: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旅游者的权益若缺少了合同的详尽保障,会蕴含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旅游合同必不可少,且最好采用市旅游局与工商局共同推出的示范文本。签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个别条款有争议或没有约定的,也可以另行约定。同时,合同后面附上一份详尽的行程单也是必要之举。
点睛:熟知合同内容,尽量具体详尽。
套路四:多了解些旅行社操作惯例
激动人心的广告词是否能带给你同样的旅游效果?报名时交纳的团费是否包括全部旅游费用?旅游是由报名的旅行社全程服务吗?旅游质监部门提醒游客,规范的合同会对团费中没有包括的旅游费用做出说明,包括机场建设费和自费项目等。多数旅游行程到达目的地后会交由当地地接旅行社提供服务。报名所在的旅行社有可能将游客交由其他旅行社完成旅游。对于以上情况均需小心甄别。
点睛:知己知彼方为上策
套路五:高度重视旅游安全
安全意识应贯彻旅游活动始终。游客可控的安全环节包括:行走山路、上下船只、游泳等以及参加某些危险性高的游览项目。另外,注意保管好随身财物,尤其是处于治安状况欠佳的地区。
点睛:安全是顺利旅游的基本保障
套路六:旅游购物要严把质量关
购物几乎是旅游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但不少购物陷阱也害苦了许多游客。骗人者的伎俩多半是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以低价吸引游客。旅游者不要被某些热情的言辞所蒙蔽,以免吃亏上当。购物时应索要购物发票,一旦发生纠纷,这将是重要凭证。
点睛:购物别盲目,低价易上当。
套路七:维权须从细节入手
旅游消费维权要做好以下工作:1、明确相关保险的承保范围,积极为自己购买保险;2、与旅行社的合同外约定尽量以书面方式落实;3、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保持理性,避免人为将损失扩大,否则将难获赔偿;4、尽可能收集书面证据;5、保持通讯通畅,备好相关联系电话。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问题,可以向消保委12315或是向旅游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但是在投诉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投诉者应是旅游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或者合法代理人;二是投诉内容和赔偿要求应符合投诉审理范围;三是投诉者应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具体的赔偿请求和事实根据;四是投诉者办理投诉登记手续时,应提供旅游合同(协议)、团款收据、旅游行程及相关投诉材料;五是向旅游质量管理部门投诉的期限为90天,失效期限以请求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超过时效的请求,则不予受理。
投诉审理范围适用保证金赔偿条件的:一是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二是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三是由于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损失的。
下列情形不适合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审理:一是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二是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的;三是投诉审理范围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四是超过规定时限期效的;五是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已经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