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是一个金融学术词。指的是交易商将客户的指令全部都不实际执行,客户赚多少公司就亏多少,客户亏多少公司就赚多少。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不过最近,对赌机制被创新性地用在了旅游行业。据媒体报道,日前武汉晚报与沪春秋武汉旅行社联合推出对赌’奖文明旅游”活动。成为国内利用现金奖惩推广旅游文明的首创,该团推出不久,便引发了业界和社会的强烈关注。
记者看到,在这一活动中,旅游合同的附件中,有一份文明出游承诺书,包括出游时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乱吐乱丢、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等。游客参团出游,必须先签署这份协议。如果游客在行程中没有违反协议,旅行社会发放给游客200元至300元奖金作为鼓励(未成年游客奖励100元)。据悉,这是国内首份纳入正式旅游合同的文明旅游协议。
本期嘉宾
广东省社科院旅游研究所总规划师 陈南江
广东决策研究院旅游产业中心主任
李铭建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 王华
本期主持人
南方日报记者 向杰
是可推广还是难推广模式?
主持人:对于这样一种“新奇”的对赌奖文明旅游活动,专家作何评价?
李铭建:对赌奖文明旅游团的意义在于信任游客的文明素质,在此基础上与游客互动,发掘他们的正能量,游客也愿意表现出文明的行为。而不是每次都摆出教训的态度,只关注报道负面的消息,负面报道有一定作用,但对比之下,现在正面报道太缺少。
不要只关注如何通过建立惩罚机制,约束不文明旅游行为。但是惩罚得依据一个法律标准,在实际操作中,这个标准执行起来很困难。既然惩罚机制难以建立,那就换个思路,试试看从奖励这个方面能不能起到效果。俗话说,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同样,好游客是也是夸出来的。
我认为,“奖文明旅游团”是一种可以推广的旅游模式,不是只推广“物质奖励”游客的形式,而是运用多样化的方式从正面来引导游客,表现出他的文明素质。游客做得好,可以成为旅行社的“金牌游客”,下次报团旅游可以享受优惠,等等。这不只是物质上的金钱,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奖励,是让游客重新认识自己,相信自己可以做到文明旅游。旅行社还是可以开发这类正面引导游客行为的旅游产品,如果这类旅游推广开来,社会上就会不断积累好的行为方式。
陈南江:我不那么看,这不是一个可以普遍执行和长期推广的做法。旅行社的平均利润比较低,目前还处于价格竞争的状态,团费高的旅行社竞争力比较弱。除非全面推开,所有出游行为都加收“文明旅游保证金”。但是一旦出现不文明行为,游客受罚,与旅行社导游之间很可能出现冲突。
近年来,“中国式旅游”屡遭诟病,国人旅游素质不高,主要原因在于社会背景。中国人的传统是不严谨的,差不多就行的、随大流的,学校教育对于文明行为宣传得不够,再加上,社会刚刚从温饱进入小康的阶段,中国人的文明素质总体上不高。社会上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基本没有,不文明的人往往抢到机会、得到资源、占到便宜。“中国式过马路”在国内都没有办法根本解决,中国人去到国外也就难以完全杜绝闯红灯。
据我所知,“奖文明旅游团”全程都有记者随团监督,及时报道相关消息。但如果要推广,是不可能每个旅行团都有媒体记者随行的。媒体应该在平时多多提倡文明旅游,批评不文明旅游,引导国人注意旅游中的文明。相反的是,每个团都有导游、领队和司机。文明监督和提醒的责任应该在导游、领队和司机的身上。
文明旅游应纳入合同
主持人:近日,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提出“要把文明旅游纳入旅游合同之中,更好地约束和规范旅游文明行为”。具体来说,是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作为合同附件。也就是旅游合同的补充说明条款,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这将对提升文明产生什么影响?
陈南江:国家旅游局把文明旅游纳入旅游合同,要把文明旅游变成一个有人提倡有人提醒有人监管有人处罚的状态。旅行社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有了法律依据,对于文明旅游将有积极促进。最近媒体曝光的几次不文明行为,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谴责,提高了大家在旅游中的自律意识,这是媒体起到的良好作用。
王华:不能期望每个人时时刻刻保持自我约束,但至少可以通过制度、规范来规范人们行为,将文明旅游纳入合同是必要的方式。这种方式刚开始实行可能会遭受一些阻力,但一旦人们形成习惯之后,法律就不会再显得突兀了。政府在提高旅游文明中可以起到导向和管理的作用,工作也在不断深入,从向市民公布什么是文明旅游,现在渐渐出台法律条款和旅游合同来一步步规范文明旅游。
李铭建:有关政策关注直接的“罚”,但是执行到位并不容易,反而会负面影响游客的行为。我建议以“奖”为主,列出一些奖励文明游客的条款,例如在未来参团旅游时获得团费、机票里程奖励优惠等。这些对于旅行社也容易执行。
旅游文明治理需标本兼治
主持人:对赌奖文明旅游团应该说是国内在推广文明旅游上的一种创新尝试,目前看还是起到了一些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旅游市场健康发展。但若想要从根本上提高旅游文明,解决我国旅客广为诟病的素质问题,还应该做出哪些努力?
王华:首先文明旅游提高是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的。治理旅游文明有标有本,这种奖励的方式至少可以从标上治理旅游文明。但是想要动本,还是要从教育上渐渐提高社会国民文明素质。政府可以制定相关规范、法律去规整,媒体可以曝光不文明行为,或正面宣传;旅行社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鼓励文明旅游,让公众知道什么是文明旅游,以及文明旅游对国家、对市民形象的作用。从标上让社会注意重视这个问题,让游客在旅游时能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通过这种方式多管齐下的话,再过五年、十年,这种不文明现象应该会越来越少。
陈南江:文明旅游要求两个方面的主体,一是旅游地的管理;二是旅游者本身。对于第一个方面,可以用“入乡随俗”或者“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来形容:旅游地如果管理有序,干净整洁,旅游者的行为也会收敛一些,变得文明。而且,越是异国他乡,旅游者越会因为不了解情况而相对收敛自己的行为。很多习惯了乱闯红灯的中国人到了国外变得循规蹈矩,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旅游地管理较差,地上到处垃圾,当地人不守秩序,大声喧哗,旅游者也会表现得不守规矩,跟着乱丢垃圾。关于这一方面,政府当然应当加强城市管理。
对于旅游者来说,一个人如果本身是一个文明素质很高的人,很难一下子变成很不文明的旅游者,在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旅游时甚至可能会表现得更好。大声说话(包括打电话)、随地吐痰、闯红灯、排队插队、乱丢垃圾、吃东西发出声音等,这些很多已经成为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很难改变。外出旅游期间,有督促,有提醒,也许能有所好转,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没有人看到的时候,他很可能还是会随地吐痰、丢垃圾甚至刻字留念。对于这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强教育,媒体应当加大宣传,旅行社应当多多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