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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回归十周年特别报道

发表时间:2009/12/25 11:05:55 阅读:44次

  澳门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基本法办事。现在,澳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民主有序推进,内地交流合作日益密切,对外交往不断扩大。十年来,国家旅游局按照中央的部署,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澳门旅游业发展,多方做好澳门同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1999年至2009年(1-10月)内地累计赴澳游客达8419.03万人次,是澳门第一大入境客源市场,按每人平均在澳消费3142澳元计算,10年里内地游客累计为澳门带来超过约2600亿澳元的旅游收入(不含博彩业收入),内地年访澳游客从1999年163.66万人次,猛增至2008年的1159.51万人次,增幅达7倍多,年均增长24.2%,现在,内地游客占澳门入境游客的50%以上。内地赴澳游客的增加,对澳门旅游业和相关服务业的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对澳门社会的繁荣与稳定发挥了主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落实CEPA协议,扩大旅游对澳开放
  2003年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签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后又签订6个补充协议,关于旅游开放的内容包括投资旅游设施、旅行社设立、经营旅游业务、个人游、导游考试、出境游领队证、一程多站等9个方面多项内容,这些举措的逐一落实,对澳门的旅游业、服务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9年10月,我局批复慈溪市千禧旅游有限公司和(澳门)万国青年旅游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宁波万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此为澳门在内地设立的第一家旅行社。

  二、积极推动内地赴澳“个人游”,落实挺澳政策
  (一)“个人游”由来
  “个人游”是中央政府支持港澳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2003年,遭受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澳门经济也受到重创。中央政府大力支持特区政府,尽最大努力帮助澳门战胜「非典」疫情、恢复经济、改善民生,先后出台了CEPA(“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多项支持港澳经济的政策和措施。在内地有关城市开放内地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简称“个人游”)。
  (二)“个人游”范围
  目前,开放“个人游”城市已达49个。自2003年7月起,经中央政府批准,先后在广东、北京、上海、福建、江苏、浙江、天津、重庆、辽宁、四川、山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湖南、江西、河北、吉林、安徽、河南、湖北等22个省区市的49个城市实施“个人游”政策。
  (三)“个人游”数字
  根据澳门有关方面的统计,2003年至2009年10月份,内地累计赴澳旅游“个人游”游客3313.19万人次。
  仅2008年全年,以“个人游”方式前往澳门的游客达到675.57万人次,占当年内地访澳游客的48%。
  2009年1-10月以“个人游”方式前往澳门的游客402.67万人次,占今年内地访澳游客的44%。
  (四)“个人游”政策的效果
  随着内地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个人游”形式赴澳旅游的人数越来越多。内地已成为澳门最主要的旅游客源地,一直保持澳门第一大客源市场的地位。通过实施“个人游”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澳门地区旅游业的恢复,并且带动了澳门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拉动了澳门地区就业再就业的空间,为保持澳门地区的繁荣与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个人游”的开展,还有力地带动了内地相关省份旅游业和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相关省份与澳门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实践表明,中央政府出台的“个人游”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实施稳妥,效果明显,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内地有关部门将在不断总结几年来实施这一政策所取得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港澳的实际情况,健康有序地予以推动此项政策。

  三、内地与澳门旅游交流合作日趋紧密
  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日益重视两地旅游交流与合作。特别是澳门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更加重视澳门旅游业的发展,积极推动内地与澳门的旅游合作。
  (一)内地与澳门建立了旅游合作磋商机制
  在《加强内地与澳门更紧密旅游合作协议书》的框架下,2005年内地与澳门旅游业界建立了“内地与澳门旅游合作磋商机制”。在这一机制下,双方已经连续5年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就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处理突发事件、建设旅游信息共享平台等事宜深入交换了意见。
  (二)内地与澳门旅游交流密切
  国家旅游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旅游部门交流合作密切。仅2005年8月和2006年6月,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两次率由内地相关省区市旅游局领导组成的考察团赴澳门进行交流考察,2009年4月,时任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第4次率团来访,7月1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调研组来我局调研等,就旅游交流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内地积极参加“澳门世界文化遗产展”等活动,澳门旅游业界积极参加内地的国内、国际旅游交易会等活动,两地旅游业每年均有多次互访。
  (三)内地与澳门互为主要旅游客源市场
  内地居民也已成为港澳最主要的客源地,一直保持澳门第一大客源市场的地位。同时,澳门也是内地发展入境旅游最主要的推动力,也是内地第二大入境客源市场。据统计1999年至2009年(1-10月)十年间,澳门赴内地游客人数累计达2亿多人次。
  其中,内地入境市场:受国际金融危机及甲型流感的影响,2009年内地入境旅游市场有所下降,但澳门入境市场表现出色。1-10月,内地入境旅游人数10507.37万人次,同比下降3.18%.其中过夜人数4220.55万人次,同比下降5.14%,实现旅游外汇收入317.93亿美元,同比下降4.13%。
  其中澳门同胞入境1900万人次,与2008年同期持平, 实现外汇收入28.21亿美元,同比增加0.23%。
  内地出境市场:内地赴澳门游客成为澳门入境市场生力军。1-10月份澳门入境旅客总数为1782.66万人次,同比减少7.1%。其中,内地旅客896.24万人次,同比减少9.2%,占澳门入境旅客总数的50.27%。
  赴澳旅客自下半年以来开始回升,10月份单月内地赴澳旅客数为105.35万人次,占当月澳门入境旅客总数的54.1%,同比增加18.2%,其中以个人游方式入澳的有46.15万人次,同比增长1.6%。预计第四季度在政府对固定资产加强投资的带动下及一系列回归庆典的刺激下,旅游业有望企稳回升。

  四、积极推动构建粤港澳旅游区
  积极支持澳门旅游业发展是中央的一贯政策。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不断提升旅游合作水平,加强优势互补,推进旅游一体化进程,将使澳门得到进一步的发展。2009年5月中央批准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努力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我国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进一步深化了粤港澳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三地海关合作,深化口岸通关业务改革及粤港澳地区人员往来便利化的实施,为促进三地旅游共同发展创造了条件;6月中央政府批复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为澳门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将为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五、支持澳门发展会展业
  经过近十年的培育和发展,澳门现有会展场馆约14万平米,2008年共举办110个较大规模的会议和展览活动,2009年前三季举办1040项,澳门已具备发展会展业的条件。按照中央的要求,国家旅游局积极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支持澳门发展旅游、会展业等服务业,促进澳门经济长期繁荣发展,下一步将采取切实措施,扶持澳门会展业的发展。今年我局派出调研小组,参加了第二届澳门世界遗产博览会,明年,我局将组团参加澳门世界遗产博览会,逐步将此展会打造为内地在澳门宣传推广的一个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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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旅游承诺内容

  (一)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建设、改造和经营饭店、公寓楼和餐馆设施。
  (二)香港、澳门旅行社与内地合资设立的由内地拥有多数股权的合资旅行社无地域限制。
  (三)降低香港、澳门旅行社进入内地的准入条件,即:在内地设立独资旅行社的香港旅游企业的年旅游经营总额不低于 1200万美元, 在内地设立合资旅行社的香港旅游企业的年旅游经营总额不低于 800万美元。
  (四)允许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成都市等49个城市居民个人赴港旅游。
  (五)允许在广东、广西、湖南、海南、福建、江西、云南、贵州和四川等省、自治区的香港、澳门独资或合资旅行社,申请试点经营具有该省、自治区正式户籍的居民前往香港、澳门的团队旅游业务。
  (六)委托广东省审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旅行社。
  (七)允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内地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依照有关规定领取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八)关于“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内地出境游领队证,并可受雇于内地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和获准经营赴港澳团队旅游业务的香港旅行社。”该项在今年5月《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六》签署后已可实施。
  (九)关于“经营赴台旅游的组团社可组织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的游客以过境方式在香港、澳门停留,以便利内地及香港旅游业界推出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丰富内地游客外游的体验。”

个人游开放情况表

  1、2003年7月28日起,开始试办广东省东莞、中山、江门和佛山4市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
  2、2003年8月20日起,广东省试办范围扩大到广州、深圳、珠海、惠州4市;
  3、2003年9月1日起,扩大到北京市和上海市;
  4、2004年1月1日起,广东省试办范围扩大到汕头、潮州、梅州、肇庆、清远、云浮6市;
  5、2004年5月1日起,扩大到广东全省;
  6、2004年7月1日起,扩大到福建省的福州(仅限12区3市)、厦门、泉州;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台州市。
  7、2005年3月1日起,扩大到天津市、重庆(仅限市区)。
  8、2005年10月1日起,扩大到沈阳、大连、济南和成都
  9、2006年5月1日起,增加南昌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和昆明市
  10、2007年1月1日起,新增石家庄市、郑州市、长春市、合肥市和武汉市。

2003-2009(1-10)年内地赴澳门旅游统计资料

年份

内地赴澳旅客

内地个人游旅客

人次()

同比增长

占澳门入境旅客比例

人次(万)

占内地赴澳

旅客比例

2003

574.20

35.4%

48.3%

60.00

10%

2004

952.97

66.0%

57.1%

351.88

36%

2005

1046.30

9.8%

55.9%

533.14

51%

2006

1190.00

13.7%

54.0%

590.50

49%

2007

1484.61

24.1%

55.0%

716.52

48%

2008

1159.51

-21.8%

50.6%

658.46

57%

2009

1-10

896.24

 

-9.2%

 

50.27%

 

 402.69

 

 44.93 %

 

 旅新办
200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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